國家認監委關于對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(廣東)授權的通知
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及相關規定,國家質檢總局批準你局籌建的“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(廣東)”(國質檢科〔2011〕60號)已按要求完成籌建工作并通過了評審和驗收,經審查,符合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相關法定要求,現決定對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(廣東)授權。
一、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(廣東)主要檢驗產品為汽車(詳細內容見授權證書附表),授權證書編號為:〔2013〕國認監認字(538)號。
二、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(廣東)應當在授權范圍內,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業務。
三、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(廣東)開展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業務,受國家質檢總局、國家認監委的監督和指導。
四、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(廣東)應當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客觀、公正、真實、準確。
五、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為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(廣東)的檢驗活動和出具的檢驗結論承擔法律責任。
國家認監委
2013年5月20日
詳情請查看:http://www.cnca.gov.cn/cnca/zwxx/ggxx/gw/2013ngw/05/738976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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